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4篇

来源: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2-06-24 15:45:06 点击: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4篇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篇1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防控措施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成立镇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指挥、组织、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各村(社区)做好对本村(社区)内外出武汉务工回乡人员和就学人员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镇办公室;主动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2、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有禽类或其他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镇卫生院负责本镇内不明原因肺炎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疫情防控及摸排。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对武汉回来的人员摸排上报工作,确保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疫情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规范疫情日报告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快速上报和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对摸排信息进行汇总,每日下午15:00前,将本辖区摸排的可疑人员信息表格发至社会事务办。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篇2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中,涉及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政府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各路口进出车辆及车载人员身份核实不规范,由司乘人员本人自行填写身份信息,存在错填、瞒报个人信息现象。

  整改情况:我镇在信息登记过程中,安排专人对照驾乘人员身份证件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了详细登记,并使用专用相机拍照留存,不存在由司乘人员自行填写信息的情况。

  2、农村群防群治工作不充分,农民防控意识不强,部分村社进村车辆和人员管控措施不够优化,进村车辆和人员登记缓慢,造成交通拥堵、车辆长时间排队;有的关卡只对外来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对本村进出车辆及人员未作检查和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在防控工作开展前期,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明确进出车辆登记标准,并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干部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在各交通路口监测点安排值勤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不存在交通拥堵、车辆长时间排队的现象。

  3、一线工作人自身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我镇已在各交通检测点工作人员登记处米外设置安全警戒线。目前,由于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具严重不足,正在向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4、统筹协调不够,存在扎堆排查、重复核查信息情况,有扰民倾向。

  整改情况:我镇由包村领导、干部会同村“三委”班子成员组成排查小组,逐社逐户进行排查,根据上级要求,需进一步补充相关信息,因此对部分人员信息进行了再次摸底调查。

  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暗访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农村卡口检查点均没有御寒帐篷、体温检测设备,医用口罩紧缺。

  整改情况:我镇共设置xx处村级检测点,目前,已搭设临时帐篷x顶,已借用空置民房x处,剩余x处正在积极筹措御寒帐篷,争取尽快完成。因医疗物资短缺,体温检测设备暂时无法配备。

  2、农村和城市小区部分群众还有扎堆聊天不戴口罩的现象。

  整改情况:我镇已通过手机微信群、短信平台等,逐层向全镇干部群众发送了疫情相关信息及防控要求,讲清疫情严峻性,劝导群众不扎堆、不聚会,并成立了督查组对群众聚集多发地开展全天候巡查,各村基本不存在扎堆聊天不戴口罩的现象。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加大宣传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xx交界处卡口,车流量很大,但没有设立临时留观室,没有发烧人员转移备用救护车、医务检查人员没有防护服和目镜。

  整改情况:我镇已与县物资保障组协调,为xx入口检测点增设帐篷1,用作临时留观室。关于备用救护车、医务检查人员没有防护服和目镜的问题,由于没有物资设备,暂时无法整改。

  4、xx村宣传标语只有一条、乡村大喇叭没有用起来,宣传氛围不浓厚,私人诊所乡村医生个人防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在各村增挂宣传横幅xx条;因乡村大喇叭损坏,已与县广电公司协调维修,将于今天下午启用。针对私人诊所乡村医生个人防护不到位的问题,已由镇中心卫生院牵头,加大对各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的检查指导力度,对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场督促整改。

  5、镇中心卫生院对发热等症状就诊病人没有全部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预检分诊。

  整改情况:由镇中心卫生院统筹协调工作人员,增强发热门诊医护人员队伍,增设“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标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预检分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应对方案和措施,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点、重点人员,举一反三,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即知即改,确保无一遗漏、无一死角,确保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篇3

  广大人民群众: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满足我辖区内儿童疫苗接种需求,根据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我镇恢复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措施一:预约就诊 避免等待

  为避免家长等候时间过长,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序,减少人员聚集与他人接触的机会,最大程度降低感染的风险,进行错峰接种,严格实行预约就诊。

  若受种者(或陪同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暂缓接种: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

  2.近14天内有去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

  3.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4.受种者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5.近30天内生病住院或门诊输液治疗的儿童。

  措施二:预检分诊 做好排查

  1. 医院设预检分诊台,为来我院接种的儿童及家长测量体温,并在预检分诊处询问30天内旅居史。

  2. 科室设有专人询问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需如实上报,如隐瞒相关信息,前来接种导致疫情扩散的,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受种者及陪同人员前往预防接种门诊前,应自行评估身体健康状况,在家测体温;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除预防接种需要,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4. 我院预防接种门诊按照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接种,且每位受种儿童仅限一名家长陪同。本次接种后,按照预防接种系统应种未种人员评估需求的情况下调整接种时间安排,特殊时期,除涞源镇户籍和常住涞源镇的流动儿童外,其他乡镇户籍儿童请自行到户籍所在乡镇进行接种(常住涞源镇的流动儿童以预防接种系统查询为准)。

  措施三:加大消毒力度

  为保证预防接种门诊各诊室的环境整洁卫生,每天上午、下午两次用紫外线灯照射各1小时,地面、台面及物体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措施四:规范个人防护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穿着工作衣帽、戴口罩、配备免洗手消确保医务人员接触每一位宝宝前后严格执行手卫生。

  措施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预防接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及“无菌操作”。

  措施六:安全距离 避免滞留

  前来接种的儿童按照接种时间安排,进入接种门诊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与其他儿童或家长交谈,为避免人员在预防接种门诊聚集,造成院内感染,候诊区和留观区家属人群间隔至少1米以上,接种后观察30分钟无任何不适反应即时离院,避免人群滞留。

  疫情期间接种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

  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衷心感谢大家对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大力支持!

  涞源镇中心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篇4

  那肆虐的疫情,那特殊的战场,正是检验“初心使命”的考卷。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范文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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