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共同富裕举措【优秀范文】

来源: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2-07-22 10:55: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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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乡村共同富裕举措【优秀范文】

 

 实现乡村共同富裕举措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一节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一、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合理优化农村学校布局,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好新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建学校、幼儿园政策。实施学前教育行动三期计划,力争到 2022年,每个镇至少要有 1 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 85%以上。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强镇村寄宿制学校,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完善镇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加强学校后勤服务和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寄宿学生在校寄宿安全舒心。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统筹加快推进小规模学校建设,配齐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硬化室外活动场地,确保

 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职业教育提升计划,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做好农村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工作。

 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建好配强乡村教师队伍,加大教师培养补充力度,落实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对小规模学校采取生师比、班师比和教师周课时量相结合的办法核定教职工编制,对 10 人及以下的教学点至少编制 2名教师。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偏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完善乡村教师奖励激励制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设乡村教师培训基地,加大乡村教师技能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努力培养一批职业道德高尚、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完善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支教机制,深化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优质教学资源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

 三、加强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 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推进“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的规模化应用和创新应用,加快宽带网络校校通、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网络学习人人通、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学校信息化教学终端和宽带网络全覆盖。探索资源

 共享新机制,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形成覆盖镇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师网络课堂”建设,推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深入推动区域、城乡、校际间课堂教学互联互通、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等活动,保障镇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现代化发展水平。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职业技术学院。

 专栏 16 教育均衡发展重点项目

 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总投资 2.5 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 80 所,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总投资 10 亿元,实施“全面改薄”、中央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项目 500 个,建设校舍 30 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 18 个。

 普通高中攻坚计划:总投资 18 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 24 万平方米。

 职业教育提升计划:总投资 1.5 亿元,建设实训基地 5 个,建设校舍 2 万平方米。

  第二节

 提升农民就业质量

 一、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支持就近就地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快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鼓励大学生、复转军人、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科技工作者、下岗工人在乡村

 兴办环境友好型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拓宽农民创业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积极搭建网上创业平台,为农民创业开辟新途径。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民创业示范工程,推进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布局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机会。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实现土地租金、打工工资两份收入。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聚焦新生代农民工诉求,消除各类政策歧视,降低就业门槛,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强化乡村就业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着力解决组织化程度低、职业技能低、工资性收入低问题。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进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市场准入、监管、退出等行为,完善功能、健全机制,有序有效引导并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线下的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建立并推行覆盖农村转移劳动力、贯穿劳动力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

 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基本形成各级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各类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多方协同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在整合资源基础上,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创新转移劳动力的服务与管理,引导企业与乡镇、培训机构加强供需对接。加强就业援助,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

 三、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破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托、入学及异地中考、高考政策,形成更有效、更公平的制度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尊重农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参与部门: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节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一、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深入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

 等为重点人群,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为重点疾病,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提高重点疾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办好 1 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办好 1 个村卫生室,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稳步提升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基层就诊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方式的分类指导,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村镇建设,建成一批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示范村镇。

 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专栏 17 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健康乡村计划: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90%以上,镇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人次占诊疗人次 65%。打造 30 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逐步养成农村居民就近就医习惯,初步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逐年增加。

 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筹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全民覆盖、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农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继续做好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稳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支持乡村地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就业创业。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参与部门: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模式,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

 保健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康养服务产业,鼓励企业、集体、个人投资农村康养服务产业开发项目,推动建设富有乡村特色的养生养老基地。引导扩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配套服务。到2020年,力争全市互助幸福院行政村全覆盖,每个项目建设床位不低于 10 张。到 2022 年,50%以上的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参与部门: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抵御气象、旱涝、地震、地质、火灾等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逐步建立完善农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固改造农村危旧房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全面深化森林火灾防控治理。推进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多灾易灾镇村设置救灾物资储备点。鼓励和支持家庭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灾民自救互救能力。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修订编制和演练,加强农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一员多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发挥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在农村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教育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灾害救助水平,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参与部门: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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