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清淤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30 19:30:05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塘清淤三年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山塘清淤三年行动方案

 

 山塘清淤三年行动方案 山塘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善防洪抗灾体系,提高耕地地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2*]1 号)和《**市山塘清淤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不断夯实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全力推进山塘清淤行动,实现“小水源、微田园”的目标,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202*-202*年,全县共计划完成 4760 口山塘清淤任务,通过山塘清淤三年行动,使全县病险骨干山塘蓄水基本达到设计容量,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1.5 万亩,新增蓄水容量 650 万方;通过对山塘的生态化治理,实现“小水源、微田园”目标。

  其中:202*年计划完成 1560 口骨干山塘清淤任务;2019 年计划完成 1600 口骨干山塘清淤任务;202*年计划完成 1600 口骨干山塘清淤整洽任务(具体分工详见《X县山塘清淤任务分解表》)

  三、奖补安排

 娄底市水利局派发 15 台山塘清淤设备(泥浆泵), 设备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报县水利局备案。奖补按照每亩水面 1500 元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统计阶段(9 月 10 日至 10 月 30 日)。乡镇(经开新区)根据山塘清淤工作任务分配表,结合区域内山塘状况,通知各村将任务报送给乡镇水利站,经乡镇水利站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审定后,报送给县水利局进行任务调配,对村民有较强参与积极性,并对奖补方案无异议的村可以优先实施。

 (二)典型示范阶段(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0 日)。乡镇(经开新区)积极配合,以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开办实施项目及村“一事一议”项目作为典型示范项目,并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山塘清淤典型片区,考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将石牛乡、走马街镇、印塘乡、梓门桥镇作为先行示范区。

 (三)全面推进阶段(11 月 30 日开始)。乡镇(经开新区)根据县水利局核定的任务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民动员、全面开花、全力以赴抓好山塘清淤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年 12 月至 202*年)。由县山塘清淤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经开新区)山塘清淤情况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领导

 为推进工作,成立X县山塘清淤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彭石清同志任组长,罗灿、杨斌(常务)、彭石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洋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钢粮、王中林、周永根、罗跃勃、彭亮任副主任,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

 业局、县水利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地点设县水利局。

 (二)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以群众筹资投劳为主,政府按规定奖补。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加大筹资投劳力度,鼓励企业或农民个体出资投劳开展山塘清淤。

 (三)工程管理

 鼓励采用“四自两会三公开”程序,落实管护人员和责任,建立“有人管水、有序用水”机制,支持和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四)验收考核

 县山塘清淤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局和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项目,责成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县政府督查室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群众满意度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X县山塘清淤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2. X县山塘清淤项目验收及奖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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